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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部最新答复:临时性登高作业属于特种作业,也需取证!

来源:应急管理部、安全茂

  应急管理部关于登高作业的最新答复:

咨询:您好,有个问题请貴局能否给出正解:我公司最近在做设施改造时,临时安排一名人员上到四米多的平台上去固定东西,我们按照危险作业管理要求办理了登高作业票,落实了相关防护用品的佩戴和现场监护。因是临时作业需要,不经常性,这样登高的人员也能被判定为特种作业人员吗?需要考取咱们应急部门颁发的登高类特种作业证吗?急盼回复,谢谢。

  回复:感谢您的留言。按照《特种作业目录》规定,高处作业分为登高架设作业和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其中,高处作业主要包括:在高处从事脚手架和跨越架架设或拆除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主要包括:建筑物内外装饰、清洁、装修,电力、电信等线路架设,高处管道架设,小型空调高处安装、维修,各种设备设施与户外广告设施的安装、检修、维护以及在高处从事建筑物、设备设施拆除作业。如您在上述范围内作业,需要取得高处作业证。回复单位: 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

  也就是无论是不是临时性作业,只要符合《特种作业目录》规定的作业,都需要取证!

离开地面就有风险,请正确做好安全措施!

案例1:2019年8月25日上午,利*公司厂长陈某云维修输送带,9时左右,因需要有人帮忙拉动输送带的链条,陈某云便叫来一旁拉螺给其他工人分拣的裴某安过来帮忙,因高度不够,裴某安就站在铁制离地约0.6米左右的平台上拉输送带的链条,在拉输送带链条的过程中,链条突然松动,身体往后仰,从平台上摔落,头部撞击到地面。

  案例2:2020年7月27日,广东某电厂在进行#2机组润滑油间及给水泵区域消防水管改造项目过程中1名外包单位(东莞某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包单位”)施工作业人员从约2米高处跌落。外包单位工作负责人陈某持热机工作票(工作票编号RC*42)进行#2机润滑油泵房消防水改造施工作业,工作负责人陈某把人字梯当作直梯斜靠在2A冷油器上使用,当陈某爬上梯子约2米高度时(梯子高度3.5米),梯子滑倒,陈某从梯子上坠地。

  案例3:2020年2月22日,太湖科*公司准备复工,安排涂布车间员工余某华等三人负责一号涂布线的清洁工作,上午8时53分, 余某华未采取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措施,未履行高处作业审批、现场作业监护等安全措施,攀爬至涂布线烘箱顶部进行清扫作业,导致在清扫过程中不慎从涂布线烘箱顶部(高度约2.5m)坠落摔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当事人余某华违章作业,是该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事故现场示意图

  案例4:2019年8月26日19时50分左右,南京市建邺区北圩路41号南京晓庄学院网格学院改造项目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当时这名河南夏邑男性工人,在二层食堂过道部位站在人字梯上(站立高度约1m)安装消防喷淋头时,不慎从人字梯上滑落摔倒至地面,项目部立即拨打120,急救车到达后将其送至江苏省人民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于当晚9时47分左右死亡。

  案例5:深圳两名工人给某店安装招牌,在给招牌安装铁皮雨棚时,由于雨棚有些长,两人安装有些困难。于是,其中一人爬上了店铺门口的堵高约1.37米的矮墙。由于高度还是不够,便又拿来一个胶水桶(高约0.4米),放在矮墙上垫在脚下。就在他脚踩胶水桶伸手扶雨棚时,突然脚下不稳失去重心,随后便跌落至地面导致头部摔伤,后经多天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时站立的矮墙,高度约1.37米

  案例6:一在建工地内一名工人3米高空作业时突然坠落。工人从空中坠落腹部不幸被钢筋刺中,消防救援人员到场后发现 一名中年男子趴在直径约1.5米、深约1米的圆坑边一根直径约1厘米的钢筋已经刺穿男子腹部。


那么,该如何防范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

  

一、什么是高处作业 在国家标准GB/T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中有明确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常见的高处作业:换电灯泡、挂宣传横幅、天花板或屋顶施工、大型设备检修、外墙清洗、脚手架施工等。 二、高处作业存在的风险 高处作业过程风险 1. 高处坠落(安全带、安全绳缺失、梯具不稳、吊绳老化断裂); 2. 触电(带电作业或不慎接触高空电源线路); 3. 引起火灾(高处作业涉及焊接等动火作业); 4. 物体打击(作业工具、材料坠落对下方人员造成伤害)。 三、高处作业审批程序 进行登高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且取得高处作业审批表和高处作业票方可作业,严禁无票作业。审批包括以下内容: 1、应赴现场检查确认安全防护措施(安全带、安全帽、防护栏等); 2、应查看是否配备监护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查验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证书; 3、应检查现场是否按照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 4、应确认具备施工条件,方可在高处作业审批表签字,发放高处作业票,谁签字谁负责。(可上网搜索“高处作业审批”、“高处作业票”获得范本) 四、高处作业人员资质查验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取得《高处作业证》。登录《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http://cx.saws.org.cn/),可查询证件有效性。 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心理素质方面,应符合高空作业的特殊需求,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检查《高处作业票》,查勘现场环境,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否则有权拒绝作业。 五、高处作业现场管理措施 高处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填入登高安全作业审批表内。 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 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监护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应熟悉周边环境和作业流程,警戒无关人员不得靠近,监督安全设施落实情况,发现作业人员的违规操作并制止,发现作业异常情况及时组织撤离现场。 六、高处作业防护要求 1、个体防护要求 我们没有一双展翅翱翔的翅膀,我们不是天生具有攀爬、跳跃能力的人,我们都是普通人,面对高处坠落的作业风险我们应该做些什么呢? 最重要的就是做好个人防护! ◆安全带一一高处作业生命保护线 ◆安全绳一一生命绳、保险绳 ◆安全帽一一防御头部不受伤害 ◆衣 着一一便于作业,预防坠落 个体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技术标准,应安全可靠,经久耐用,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应穿着舒适,便于操作。 作业人员应按说明正确佩戴个体防护用品。 2、防护设施设备要求 应选用有防护栏和操作平台的登高梯,登高平台梯不仅稳定性较好,还能提供作业、存放工具的空间,有效降低了事故风险,还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在户外进行悬挂招牌、灯具检修、清洗外墙、拆装空调等作业时,应选用自动升降平台。 自动升降平台应设置有防坠护栏, 为安全绳提供载体,防止作业人员坠落。 底部设置挡板, 防止工具滑落造成伤害。 底部设置金属支架, 防止作业中倾翻。 高处作业下方应设立警示区,警示区安全范围应不小于作业区域面积2倍,警示区应使用警戒栏或警戒绳封闭不留缺口,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七、现场警示标识告知 应设置与现场危险相适应的危险警示标志,如:当心坠落、佩戴安全帽等; 现场设置的警示标志应悬挂在醒目位置,且不影响作业。 八、高处作业常见的隐患 1、安全带不合格,有破损,没有检查标识,如班组有不合格安全带或没有标签的必须及时更换。 2、移动脚手架上工作超过1.8m没有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高处。 3、堆放材料时,装卸材料时,超过1.8m没有使用防坠落保护。 4、高处作业下方没有设立警示区,或警示区安全范围不足(2倍),以及警示区没有封闭留有缺口。 5、高处作业时安全带没有高挂低用,没有考虑到缓冲带的坠落安全距离。 6、安全带悬挂点不可靠,不牢固,如系挂在钢结构下方,脚手架管边缘等。 7、工具设备在高处没有防坠落保护措施,如使用工具袋或绑扎等措施。 8、交叉作业,下方人员没有得到保护。 9、人员在高处移动时没有做到100%防坠落保护,应使用双钩交替使用。 10、高处作业材料没有及时清理,没有防坠落保护,如使用桶或袋存放松散材料。 11、作业前没有考虑到进出高处作业层的安全通道。 12、所有通道口、消防、电箱门禁止堵塞,电线与气体瓶或其他物体禁止放在通道口。 九、高处作业十不准 1、患有登高禁忌者,如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等的工人不登高。 2、未按规定办理高处作业审批手续的不登高。 3、没有戴安全帽、系安全带,不扎紧裤管和无人监护不登高。 4、暴雨、大雾、六级以上大风时,露天不登高。 5、脚手架、踏板不牢不登高。 6、梯子撑脚无防滑措施不登高。 7、穿着易滑鞋和携带笨重物件不登高。 8、石棉瓦和玻璃钢瓦上,无牢固踏板不登高。 9、高压线旁无遮拦不登高。 10、夜间照明不足不登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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